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根据全年鉴定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全省社会化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鉴定时间
6月20日~6月21日
8月22日~8月23日
10月24日~10月25日
二、鉴定职业
序号 | 职业 | 级别 | 备注 |
1 | 焊工 | 一级 | |
2 | 电工 | 一级 | |
3 | 车工 | 一级 | 含车工(数控车工) |
4 | 铣工 | 一级 | 含铣工(数控铣工) |
5 | 钳工 | 一级 | 报名时需明确报考方向: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 |
6 | 金属热处理工 | 一级 | |
7 | 汽车维修工 | 一级 | |
8 | 眼镜验光员 | 一级 | |
序号 | 职业 | 级别 | 备注 |
9 | 中式烹调师 | 一级、二级 | |
10 | 中式面点师 | 一级、二级 | |
11 | 西式烹调师 | 一级、二级 | |
12 | 西式面点师 | 一级、二级 | |
13 | 美容师 | 一级、二级 | |
14 | 美发师 | 一级、二级 |
三、注意事项
2020年高级技师统一鉴定时间、鉴定职业根据人社部职业资格改革进程以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变化进行调整,如有变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到各市。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盐城市技师/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技能培训鉴定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更好地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院继续开展高技能人才免费培训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培训职业
国家和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职业(工种),如汽车维修工、焊工、电工、车工(数控车工)、钳工、铣工(数控铣工)、制冷工、钢筋工、砌筑工、育婴员、保育员、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等。
二、申报条件
类别 | 申报条件(最终申报条件以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准) |
高级工 |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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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 | 一、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含)以上。 二、破格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社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获省/部级前7名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和获得技术能手称号者。 (3)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
高级 技师 | 一、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可报:汽车维修工、焊工、电工、车工(数控车工)、铣工(数控铣工)、钳工等职业工种):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二、破格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社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6名或市级前3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3)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 |
三、培训方式
采取全日制或半日制方式,利用星期假日和节假日时间,开展集中培训授课。相关培训结束后,由我院统一提请省、市鉴定中心开展相应职业等级的技能鉴定考核。
四、报名办法
1.时间安排。一年两次。
2.报名地点。①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行政楼一楼服务大厅(文港中路128号,新四军纪念馆南);②盐城市就业培训中心一楼咨询报名处(文港北路8号,新四军纪念馆西)。
咨询热线:0515-88149853、13851088998(微信同号),联系人:张老师。
3.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及申请人书面承诺(工作年限承诺书);②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3张;③可通过网络验核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只需提供证书编号。无法通过网络验核的相关证书,需提供原件。
五、其他
为确保培训质量,激励和提高培训学员到课率、参考率和通过率,参加免费培训鉴定学员报名时统一收取培训考核费600元, 该费用待学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全额返还。参加免费培训鉴定考核未合格学员,可免费参加下一期培训,但需按规定标准缴纳补考费用。非江苏省内企业在职人员申请参加培训的,相关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收取。